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公務員的「堅強意志」

身為幕僚人員,與老闆的立場一致是基本要件,
因此,理性上必須成為他們,情感上卻要努力回歸我們。

其實我相信檢調與司法系統在追殺一個法律上無辜的人,
其實我相信官僚系統的麻木會謀殺基層公務員的熱血,
其實我相信即便位居要職,也仍然躲不掉鬥爭與犧牲。

然而,

拉鋸中的理智與情感戰爭,開始讓人感受不到,
自己原有的定位在哪裡?

因此,

我得學習給予自我信心的自我喊話方式,
在上班前、下班後,對著鏡子大聲呼喊,
莫忘初衷。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國家利益

「國家利益!」~ 是當權者面對質疑時的遮羞布。

當被抨擊出賣國家主權
當被質疑讓渡自由人權

當一切的一切,都在眾人的眼中慢慢褪去美麗糖衣時,
當權者會站出來高呼:「這都是為了國家利益!」~

遮住惱羞成怒的凶狠面孔。

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哀鳴~~

放棄爭取與追尋真理,僅僅是放棄這個動作,已經表明了不公義切切實實的到來。

任憑眾多學者、法界人士和喧喧嚷嚷眾說紛紜中,北院依舊做出延押的裁定。

美國在成立之初,並沒有真正成立一個政府,一個國家權力的機制,因為當時只是為了爭取單純的自由,他們曾經遭受過被壓榨的痛苦,體會過呼吸窒礙的窄路難行,因此奮鬥奪回應有的權利後,回到各自的崗位上。

他們深信,行政機關是會成長的怪獸,行政權力會無限擴張到其他權力無法制衡的地步,假如我們不去時時關注,努力疾呼。

但是,群眾養成的環境畢竟不同,我們不是美國人,我們是台灣人,台灣人,究竟是願意接受威嚇?慣於被高壓制裁?還是,還是台灣人們,會像對於司法採取沉痛哀鳴的人一樣,一起發出深切的大聲哭嚎。

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

擁有與自由

人總會想要某項事物,因為這樣的需求構成了佔為己有的想法,有了想法就可能付出行動,付出行動也許就能如願。

擁有了某樣東西,不緊緊只是代表,這是我的,也是代表著,這不是你的,你不能妄想觸碰。

所有權是自由的延伸,一旦擁有的越多,被他人宰制與影響的範圍便越小,而只有被他人控制的範圍越小,我們才能擁有相對更多的自由。

爭取所有權,其實,是對於自由的渴望,而延伸出的實際動作。

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一生懸命

2009年的開端並不平靜,對於茫然的未知陷入一種莫名的慌亂,對於自我從沒有認真計畫,只想著隨性遊走的人生,在新年有了新的感受。

或許是因為走入一個新的階段,才發現一事無成的,是我。

近來交好的同事,在聽完這些慌張後,在紙上寫下了「一生懸命」四個字。

她說,這是我們說的「拼命」的意思,拼「一生」的命,去做。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鬼魅般如影隨形的刑法第41條修正案

未來的世界,我們不再需要為犯罪感到畏懼與羞恥,本屆想擔任稱職橡皮圖章(卻仍不可得)的立委們,正伺機而動的摩拳擦掌,將要大刀闊斧的解決台灣監獄人滿為患的棘手問題。

立法院這個會期有立委在推動修改刑法四十一條,把原本「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修改為「犯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急修刑法第四十一條為哪樁

世人曾以為,在群情激憤的反對浪潮下,這條法案應該是黯然退場,然而,鬼魅從不退卻,時間的流逝對他們而言不過只是一種虛無的問題,隨時可以捲土重來,富人們已經將金錢準備好,正等著在法院裡,大肆揮霍。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請「正大光明」的踩在主權臉上

世界人權日剛剛結束不滿一日,焦急的權力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再次傷害了人權的顏面。

消息主要來源為twitter、野草莓運動現場直播的聊天室,主要消息來源是現場主播teiko。
完整報導請見台灣主權觀測站

1211清晨近四點時,警方包圍自由廣場,以清除路障為名,抄掉野草莓台北場。在場加入靜坐的圖博(Tibet)人,以及30多名學生,全被驅離,所有設施都被拆掉或拖走。學生被載到台大門口放下,他們準備要再回到自由廣場。


凌晨四點,世界正在安睡,野草莓們也才剛宣布過要轉型並逐漸自自由廣場離去的訊息,當權者選擇在黑夜,驅趕!如同年初封鎖西藏的那一夜,世界都惶恐的等待,清晨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