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重案對決-渾沌又矛盾

美國沒有司法院,因為好萊塢已經扮演了這個角色。


哪裡聽到的評論現在早已不復記憶,但難以否認的是,我們對於美國的司法制度,多數非科班出身的人們都是由好萊塢習得,姑且不論對錯,起碼拼湊出了大概的面貌,所以我們知道英美法系有陪審團制度,我們了解英美法對於令狀制度和程序正義的堅持,我們學習人權的重要以及為了維護人權而要取捨的無奈,每一種制度都有其好與惡存在,因他們是一體兩面的,優點背後永遠有缺點在虎視眈眈。

而英美法中,最為人詬病的一環,即是認罪協商制度,我的刑法老師曾稱之為邪惡美帝所創造出來最為邪惡的制度。




濫觴於美國之認罪協商制度,一般而言,指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在法院判決前就被告所涉案件進行之協商,於此協商中,被告希望以其有罪答辯來協商取得檢察官對於判決較輕刑罰之建議或其他可能之讓步。

譬如說:被告願意認罪,那麼檢察官可能將原本欲控以一級謀殺罪改為二級謀殺或三級謀殺等。但實際執行上,常會遇到許多的困境與難題,可能檢察官便宜行事或是只求高勝訴率亦或不願花費時間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上而使得被告,受害者的權益受損。

這部電影,即源自於這個制度的發想。

劇情簡介:
本片是《偷天換日》導演蓋瑞葛雷最新作品,傑瑞德巴特勒首度自製自演,黑人影星傑米福克斯則飾演檢察官。
克萊德(傑瑞德巴特勒飾)是一名耿直的愛家好男人,他的妻子與女兒卻在歹徒闖入家後被殘忍殺害。當殺手被逮捕,自命不凡的費城檢察官尼克(傑米福克斯飾)奉命偵辦此案。尼克向其中一名嫌犯提出減刑,交換他做出不利於同夥人的證詞。
時間匆匆過了10年,逃過謀殺罪的兇手橫死,克萊德爽快地坦承犯行,接著他警告尼克,要尼克修正讓他的家人死不瞑目的司法體制缺陷,否則位居要職的司法人員將小命不保。
克萊德很快地履行他的威脅,在他的牢房中精心策劃一連串令人瞠目結舌的殘忍謀殺,完全無法預料與防範。隨著克萊德的名人目標一個接一個死於非命,費城籠罩在恐懼陰影,就連有關當局也無力停止他的恐怖手段。只有尼克能阻止殺戮,他必須在意志的競賽中智取這名聰明絕頂的反社會份子,即使是最小的失誤都可能致命。當他自己的家人也成克萊德的謀殺目標,尼克發現自己得鋌而走險與時間賽跑,因為眼前的敵人似乎永遠都比他快一步。


優秀且自命不凡的檢察官尼克擁有極高的勝訴率,當他接到克萊德全家遭搶匪傷害,且妻女不性喪命的案件,接受了其中一位真正親手殺傷克萊德且殺死他妻女的嫌犯的認罪協商,以減刑來換取嫌犯做出不利同夥的證詞,當尼克向克萊德訴說他的決定時,克萊德無法接受,因為真正傷害他家人的犯人只需要服3至5年的刑期,但尼克卻堅稱部份的正義比完全沒有正義來得好,於是一連串的故事於是產生。




部分的正義比完全沒有正義來的好嗎?

對於後續的故事發展其實有點令人難過,因為我不願克萊德的行動失敗,也不願克萊德全身而退,而導致故事的結果告訴我們,復仇或私刑是好的方式。(先不論克萊德有無那麼強的能力去造成那麼多的死傷,但是對於故事的大綱,倒非常引人省思。)

故事一開始尼克決定接受認罪協商時,他曾對警方說,如果警方好好蒐證那麼他就能把所有壞人都送進牢裡接受他們應得的懲罰,然而,克萊德在故事的後段所訴說的心情卻是,尼克並沒有負起責任走上法庭,因為尼克所持的理由是證據的不夠確實無法將兩位被告都定死刑,那麼最後訴訟的結果也許是兩人都無罪,這對克萊德所造成的傷害或許更大;但克萊德卻認為,如果尼克確實上了法庭,即使最後的訴訟結果不盡人意,至少他們努力過了,尼克可以問心無愧的走出法庭,而他自己也能接受這最後的結果。




片中,當尼克與莉莎在監獄待命時,莉莎曾經問尼克如果重來一次,那麼還會不會接受認罪協商?尼克並沒有回答,莉莎感嘆的說,她能夠接受為工作的付出與必須的犧牲,但是不希望這一切只為了要追求高勝訴率。

我想有時,成功與名聲會使人僵化,而不願意接受任何有可能摧毀這一切的風險,在「軍官與魔鬼」一片中的湯姆克魯斯在接手被控謀殺的兩名海軍陸戰隊成員的案子前,從來沒有出過庭,卻擁有極高的勝訴率,因為他總是能說服被告接受認罪協商,輕易到最後,他忘記了身為在人世間扮演為人爭取正義的身分時所應嚴肅面對的課題,忘了人性尊嚴、忘了設身處地也忘了思考與傾聽。

正是因為國家社會不允許我們以暴易暴,所以我們才需要有一個代替我們發聲和爭取的制度,然而制度中的人,尤其是由人所構成的制度環節,總是常常會失去盡其可能的同理心,就像醫生看多了病痛與生死,所以一切事情都發生在他人身上時,我們以為可以客觀的去評估最好最佳的結果,而選擇某種會創痛他人的過程,卻忘了,或許悲傷的人們想要的可能是另一種方式,沒有最好的,這世上每一個選擇,但我們總要學著去嘗試貼近人們的需要。

因為有些事情是要透過遺忘來淡化,但有些事情卻是要透過不斷又不斷的重複訴說和追究,才能得到紓解。



克萊德或許在片中擁有極聰明的頭腦與縝密的安排,所以能去抒發他對於司法體制的不滿,但卻沒有安慰他自己的創痛;然而人生不是故事,我們誰也無法在面對同樣的事件發生時,成為克萊德那樣的人,所以這世界揚棄了以暴易暴的方式轉而採取代理人的司法制度後,也不斷的在造就許許多多傷痛後再更傷痛的人們,因此,看電影的我,心中會有一種:「克萊德你就努力去教育這些腐臭的官僚吧!」的心態,而最後,電影終究是電影,尤其司法電影總不會迎合觀眾那種壞人受到司法報應的典型心理,而是總會讓好人受傷、痛苦、轉換心路歷程、變成一個濫殺無辜的人的時候,再讓他真正接受到他原本期望的司法報應,這樣的拉扯觀眾的情緒的結局。




片中最後,克萊德終究得到懲罰,手握著女兒生前所做的手鍊被吞噬在熊熊大火中。
但其實,我們又得到了什麼?
--好人總是有曲折的路途要走--
這樣的收穫嗎?
這不禁讓我想到片中女法官死前所說的,她喜歡當法官的原因就是能夠為所欲為(在她的法庭上)。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父後七日--簡單而平淡的永恆

今嘛你的身軀攏總好了
無傷無痕,無病無煞
親像少年時欲去打拼…






有些時候,最深刻的傷痕,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讓人消沉崩潰,鬱鬱終日,而是隱藏在生活中每一個再平淡不過的念頭中,讓人驚覺,有些什麼東西、什麼事情、什麼人,消失了,無法再碰觸。







劇情簡介

本片改編「林榮三文學獎」首獎同名散文,作者劉梓潔親自改編,並與金穗獎導演王育麟聯執導筒搬上大銀幕,被譽為台灣版的《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並獲得2010年台北電影節最佳女配角、改編劇本等兩項大獎。

父親驟逝,梅自都市急奔家鄉處理後事,未料,台灣五光十色的喪葬習俗,卻帶給她一趟匪夷所思、奇特豪邁的特殊體驗。原本盤據身上的喪親之痛,竟在荒謬、喧鬧、嘉年華般的七天告別式中,意外獲得了舒緩。一場又一場宛如走馬燈的葬儀流程,更讓梅重新找到一個看望這塊土地的獨特視角。

然而,華麗的七天儀式後,喪親之痛,才慢慢重回到梅身上,「子欲養而親不待」的喟嘆、加上專屬父女間的種種私密記憶,迅速化作一枚哀傷,摻入她淚裡,梅頓時痛哭不止,久久不能自己…。

2006年,劉梓潔將痛失父親的親身經歷寫成《父後七日》一文,自林榮三文學獎六百多篇參賽作品脫穎而出,獲得首獎,文章刊登後感動了王育麟導演。在王導的鼓勵下,劉梓潔不但親自將散文改編為電影劇本,更進一步與王育麟導演相偕執導該片。拍攝過程配合無間,王育麟憑其專業經驗規劃拍攝鏡位,劉梓潔則以親歷故事之姿,講解、指導演員入戲。

導演表示,影片取材台灣隨處可見的民俗儀式,企圖塑造光怪陸離、荒謬的氛圍,讓觀眾和電影對話之餘,找到自己的故事。










習俗,是一種人生而在世,不得不去隨波逐流的慣例,然而,治喪的慣例與其說是給逝去之人的榮寵,不如說是,漸漸演變成一種安慰生者的儀式。

一直到逝者以已,才發現哀慟無法用我們認為應該的方式去呈現,沒辦法大哀大嚎,人家說哀慟逾恆,淚就無了;在準備送走逝者的每一樁不停忙碌的過程中,都會沖淡減弱痛的表面程度,而心就彷彿被暫時上了抗水膠布一般,急速控制住不停崩裂的毀壞。

所以,在生的人也成了無主孤魂,隨著他人的擺佈,摺蓮花期待渡化親人,準備大房大屋期待親人在陰間的生活也能得到好的照應,燒不完的紙錢,只怕親人沒有辦法在未知的那一端為自己買個好對待,各種儀式,只是盼樣樣不缺,能讓親人找一條有天光的路途,不成遊魂,凡此種種,不斷剝奪在生著的思緒與動作,然後,在生者慢慢得到了省悟,開始接受這個事實。








然而,傷痛真的可以因此而抹去消失嗎?
我想,儀式的過程只是讓人們懂得在表面上,生活中如何處理這種痛苦,卻無法教會人們,怎麼在孤單時,怎麼在思念時,怎麼在天濛濛亮抑或夜翩然到來時,去按壓住從最深處竄出的心酸。

尤其當逝去的是我們生命中最最親愛之人時。

我相信,哀傷,最痛的那一種,是會溶化在身上心中,趁著我們不自覺時,狠狠的刮傷撕裂,所以當行走時,會驀然想起,然後痛;所以當日落西山時,會驀然想起,然後痛;所以當許許多多時後,生活中相關的片段會突襲我們的脆弱容忍度,然後劇痛。








而父後七日則呈現出台灣社會中,最為平實溫暖的一面,不會讓我們痛哭失聲,也不讓我們在歡笑聲中接受這只純粹是個喜劇,他在敘述的是'愛',來自於阿梅的回憶片段。

當阿梅從台北回鄉去夜市探望擺攤的父親,將高跟鞋脫下舒緩腫脹的腳時,父親脫下自己的拖鞋給阿梅,阿梅也自然的穿上,兩父女相牽著在攤上唱歌,父親開心的告訴他人,自己與女兒在唱歌,那場景,就是愛。

我們都以為愛要濃烈表現,要說要表示,可存在於我們社會中最簡單樸實真誠不變的愛,卻可以從很多很多細節中比那些大鳴大放的愛還更加動人,那不是一瞬間的感動,而是一種令人心安踏實的接受。









也因此,走到哪裡,我們都會不時想起。







我也是,一個詩人,吟誦著,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