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2日 星期五

給婷

如果過了28號,我相信你還是寵我到一個令你自己無奈的地步。
人的習慣難以改變,就像慣性竊取一切挫折的我難以改變。

我不夠瀟灑,所以昨夜對他說出那麼無情的話後,
只能倒在你身上哭泣,
然後近乎要哀求你替我喚回他。
我一直不像你,個性不像、興趣不像、
種種的一切都不相像,
可總是在某一個峰迴路轉時候兜在一起,
大聲的笑,是我與妳一起最快樂的記憶。

我的笑聲、妳的笑聲、我的煙、你的煙、
我們的堤防、我們的童年加上青少年、
叛逆和離家、痛苦和傷心、心碎和別離、珍惜和擁有;
是你、是我、有你、有我。

我總是旁觀的理性、當局的感性,不樣妳。
妳總是說的理性、卻總被感情蒙蔽眼睛,不像我。
你的感情全都賭在朋友和家人甚而妳的孩子們身上,
為了這些,總是奮不顧身去披荊斬棘,
把自己弄得傷痕累累;
妳總以為,傷口可以自己承受,可妳從沒懂過的是,
走在你身後的人踩上沾著妳鮮血的荊棘竟然也是滿腿的辛酸不已。

誰會沒有傷口?誰才真正受妳保護?
其實,妳保護不了誰,卻傷了妳自己。

頭一次,妳嫉妒,為我。
我擁抱和親吻他令妳難受。
頭一次,我在乎別人比在乎你們更多(或者妳以為更多)。
昨夜當我哭倒在妳身上說原來我比我自己想的還需要他,
妳莫不作聲,可昨夜當我擁抱妳時,
我卻不說,原來我需要妳比我自己想像的也多出許多。

我從來吝惜給妳任何甜蜜的話語、好的回報,
痛苦傷心時卻要妳時時分擔。
但妳從不知道,
妳,才是我的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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